新乡市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乡市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是新乡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的以整合提升新乡市防汛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归口单位为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建设内容包含全域洪涝灾害综合监测感知网(数据获取与采集)、灾害应急响应平台、应急指挥场所、网络及安全系统等。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乡市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5 年 01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49 2.项目名称:新乡市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 :5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为新乡市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提供实施阶段及验收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分别从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八个方面进行监理,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建设把关,顺利实现建设目标。协助采购人搜集、编制、完善验收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5.3 服务要求:符合现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5.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2.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4信誉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报名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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