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081-00084
二 、 项目名称:灯塔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森源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灯塔市辽宁省灯塔市兆麟西路23号
中标(成交)金额:1,179,500(元)
评审总得分:8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C09029900其他林业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国家统筹构建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综合调查监测体系,适时组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充实普查成果的要求,结合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实际,按照统—分—统的原则,坚持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调查监测,全面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二级地类不一致问题,查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以及荒漠化沙化状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三调一张图,为森林草原湿地管理、造林绿化适宜空间评估、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防治、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本项目就是要按照国家、省、市下发的调查监测底图、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等资料,对灯塔市境域内森林、草地和湿地开展全面摸排核实,完成样地调查、地类对接、变化图斑调查核实、数据更新、内业统计等工作,通过内外业质量检查,建立完善调查监测资源数据库并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汇总,形成普查成果材料。
服务要求:1.完成样地调查。按照省下发的监测样地点位,对样地复位调查,调查内容有样地复位、样地特征、样地定位物设置、样地角点定位、周界测量、样地因子、样木位置、每木检尺、跨角林、森林灾害、植被调查、下木调查、天然更新、其他因子、样地照片拍摄、样地属性更新。2.开展地类对接。①核实举证:利用高清遥感影像、现有举证成果等,按要求对国家下发的不一致图斑逐一进行核实,分类预判。②成果集成和持续更新:将对接成果涉及的林地、草地、湿地等变化情况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作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统一底版;对普查中新发现的地类变化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3.做好区划调查。①落实经营管理单位界线:根据林业经营管理单位档案资料和有关数据成果,集中进行核实确认,将林业经营管理单位界线稳妥有序落实到工作底图上。②图斑属性因子赋值并核实:根据经营管理资料以及已有调查成果,结合遥感影像特征,对区划图斑的保护利用状况、植被状况、管理属性以及现状等因子进行赋值。③标记可造林绿化图斑:结合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参照《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在林地、草地、湿地等图斑区划结果基础上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④外业调查:在省下发的林地、草地、湿地等区划图斑基础上,根据档案资料和遥感影像,对省级区划图斑、属性因子等进行全面核实,未发生变化的图斑,属性因子在室内无法判定的,应进行补充调查;发生变化的图斑,应进行现地核实并拍摄现场照片。4.管理类型标注。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标注。5.成果分析汇总。①数据库更新包括:地类对接数据库更新,地类核实确认结果,经国家、省、市、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后,更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并集中统一更新林草湿荒数据库;林草湿荒数据库图斑数据更新,图斑数据库中涉及变化的图斑,根据验证核实数据,集中对图斑的界线和属性进行更新。②分析汇总包括:地类对接成果分析,分析地类对接后本行政区域内地类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分析汇总,根据林草湿荒数据库,编制县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告电子版文件1套和纸质报告1套,制作专题图件,产出县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和形成县级国土绿化空间基础数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服务质量标准:①图斑最小上图面积为400㎡,面积记载到0.01h㎡,蓄积记载到1m3,产草量记载到1kg。②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区划的误差不得大于 0.5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5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10m)。③地面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无人机样地正射影像空间分辨率优于0.05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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