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丽江市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斜坡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监理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0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LJZC2025-J3-00290-YNKP-0016
项目名称:丽江市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斜坡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监理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5
最高限价(万元):5
采购需求:1.采购需求:按照《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地质灾害普适型仪器监测预警点建设与运维预算标准(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建设规范》、《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执行。对50处高风险斜坡进行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理。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及相关行业的监测预警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对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严格项目质量、进度、资金控制,确保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2、项目地点:丽江市辖区内。3、服务周期: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运行维护期)。具体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及相关行业的监测预警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运行维护期)。具体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 .资质要求:响应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防治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2 .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1)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响应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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