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JJDCBK-G1001
三、项目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编号:2025-JJDCBK-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玉溪某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2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476496.15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军队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施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技术性能及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军队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书面声明)。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证书有效性以最新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3.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3.4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应资格证书和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涉及信息系统集成或地质灾害或气象水文或消防领域的监测、治理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下载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评标现场网上查验,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7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自行承诺)
3.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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