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试运行效果监测服务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岳池县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试运行效果监测服务
2、项目总投资:29.85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二、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依法根据政府招投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3)依法发售招标文件;
(4)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代理;
(5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招标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政府招标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招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 )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用包括招标代理工作所需所有的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代理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
2.在广安市境内具有政府采购开标场所及条件,申请人已在中国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
五、选取办法
在符合审查资格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决定中选单位。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8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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