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四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州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24)93号和昌州发改项目(2024)1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四标段勘查、设计、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标段勘查、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呼图壁县,位于S101公路段K93+400-K93+500处。
2.2建设规模:呼图壁段10号滑坡(呼10)防治区。位于S101公路段K93+400-K93+500处,防治区东西长约201米,南北宽约171米,面积约34545平方米,采取裂缝回填、坡面整饰、重力式挡土墙、格构锚固、截水沟等措施进行治理,并在地质灾害强发育区域设置监测预警设备、埋设安全警示标志等。
2.3项目投资额:1066.40万元。
2.4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11月10日开工、2025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416天(日历日);其中勘查周期90天,设计周期60天(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勘查(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等地质灾害成因、发育分布特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施工条件等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提供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查: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查(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等地质灾害成因、发育分布特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施工条件等内容)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勘查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规模的内容。
(4)设备采购及安装:与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批复或意见】。
3.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半年(2024年04月-2024年09月)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
(2)勘查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半年(2024年04月-2024年09月)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半年(2024年04月-2024年09月)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满足勘查负责人要求的可以兼任勘查负责人。
(4)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半年(2024年04月-2024年09月)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7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10月09日10:30时-2024年10月14日10: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
4.2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子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19598
4.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30时-2024年10月30日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2)投标单位可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所投标项目对应的虚拟子账号;
(4)投标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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