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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2-10-28
通知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2日至3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科学部署压实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领会市委巡察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根源,科学安排部署整改,并及时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领导讲话印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县(市、区)水务局学习贯彻,要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行动,真抓严改,以整改实效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督落实,推动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为推进巡察整改提供了有力保证。四是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对巡察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先后5次通过召开党组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主动向分管市领导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深入实地调研,积极协调督办,着力解决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推进相关问题12个。坚持率先垂范,主动受领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6个巡察问题整改,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协调重要工作推进,亲自督办跟踪落实,为党组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树立了榜样。

(二)压实整改责任,分解细化措施。对照巡察反馈3个方面16个主要问题37项具体问题,结合水务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帐,提出整改措施96条,确保整改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党组成员全面担负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认真开展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的整改,狠抓责任落实,注重整改实效,全局一盘棋,密切协同,全力攻坚,保证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局党组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坚持边整改边督查,全程跟踪监督问效,重点督办难点问题,并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提示督促落实巡察反馈意见。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主动参与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局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保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走样、不留死角。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对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和县(市、区)督查3次,开展警示教育1次,局党组对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进行集体约谈1次,对通报的5个单位实施个别约谈,进行批评教育23人次。

(四)注重统筹推进,健全完善机制。坚持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水务工作整体提升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整改中注重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既按照既定方案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明显成效,又善于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举一反三,纠建并举,研究治本之策。组织学习教育12次,开展培训6次,研究制定、修订相关制度13个,编制规划2项,持续巩固深化市委巡察整改成果。

二、聚焦反馈意见,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项整改,务真从严,精准落实,狠抓了反馈3个方面16个主要问题37项具体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2项具体问题,1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另12个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情况如下: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安排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贯彻空间均衡、系统治理治水思路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深入学习、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明确了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1246水利发展工作思路,突出水安全保障主要目标,形成了《乐山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6月1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乐山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二是科学谋划储备水利工程。局党组着眼全局,超前谋划,一方面,积极对接省水利厅,总概算9.1亿元工程投资的马边彝族自治县芦稿溪中型水库8月12日获省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马边彝族自治县工程性缺水问题;另一方面,经多次对接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现已拟定将井研县毛坝水库扩建为大型水库,作为长征渠引水工程规划乐山段控制性工程,以破解我市无大型水利工程的瓶颈和缓解井研县等岷东地域来水不足问题。三是有效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服务民生。(1)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7月底前已完成五通桥区争鸣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已达13处,规模化供水率53%;(2)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7月11日通过召开全市农村供水工作会,健全完善了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护机制,明确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督导县(市、区)水务局更新三个责任人公示牌1350个。目前,全市1330处集中供水工程已配备管护人员1770名,专业化管理率近56%,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规范;(3)提升艰苦边远地区抗旱能力。争取到位1987万元资金,加强对马边、峨边、沐川三县共24个乡镇38个村约7.5万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有效解决了水源不足和季节性缺水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是落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防汛重要指示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传达,贯彻落实防汛减灾重要指示。充分利用全市防汛会议、防汛减灾视频调度会、汛情通报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和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郑州2021年7.20、2022年平武7·12、北川7·16等特大暴雨山洪灾害教训,科学部署,统筹安排防汛减灾工作10余次,筑牢全市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防汛减灾坚固堤坝。二是加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维护,确保正常预警。(1)通过招标落实了全市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维单位,严格实施不间断巡检维护,跟踪监测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定期向11个县(市、区)水务局出具运维报告,保证系统运行正常,预警到位。责令相关区(县)立即全面开展系统检查,完成灾害预警系统更新升级,设备维修养护。经市局复核,全市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良好,正常预警,并在近期省水利厅对各市州山洪预警系统报讯率情况通报中,乐山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报讯预警率100%,无缺报漏报情况;(2)实施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升级改造。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7月底完成了集成项目(二期)升级改造并投入试运行,有效提升了省、市、县三级会商研判、应急应对效率,为山洪灾害及时预警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硬件保障;(3)指导完成了全市山洪非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市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预警全覆盖;(4)积极探索丘陵区山洪灾害高风险区预警预报和灾害防治新思路,7月底前已完成峨眉山市山洪高标准化试点项目并投入使用,对做好全市山洪灾害高风险区预警预报和灾害防治起到了很好示范指导作用。三是加强防汛工作宣传和培训,提升防灾避险能力。(1)4月1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推动防汛减灾宣传五进活动的通知》,对开展防汛减灾五进和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全市共发放防汛宣传资料1.5万余份,山洪地灾明白卡9.5万张,覆盖全市山洪地灾、江心岛、学校、工矿企业等重点部位责任人和基层群众干部人员达30余万人,加强了全民防汛减灾意识;(2)4月组织对市、县、乡三级防指和基层防汛工作人员约500余人进行防汛应急应对等5个专题培训,督促指导基层组织防汛减灾培训461次1.6万人次,确保责任人从有名到有能,极大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识灾辨灾和转移避险能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安排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推进金王寺水库工程建设。(1)市水务局采取现场督导、通报、约谈等相结合的方式,责成相关区(县)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压实责任抓好问题整改销号。4至9月,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6次到项目现场进行指导督办。书面印发通知并集中约谈相关区(县)水务局、项目业主,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牵头加快推进金王寺水库工程建设,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制定整改方案;(2)督促指导区(县)成立了工作推进专班,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统筹部署加快推进金王寺水库工程建设。目前金王寺水库枢纽工程已通过水利厅竣工技术预验收,右干渠工程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中;(3)积极对接协调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加快实施金王寺水库枢纽工程竣工验收和规模调整。二是积极推进挂图作战重点项目岷茫水系连通工程。5月19日岷茫水系一期白井干渠工程取得省发改委可研批复,8月29日取得省水利厅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及用地、环评、水保批复。成功申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贷款0.85亿元、银行贷款6.8亿元。目前白井干渠已进场开展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工程施工,年内启动主体工程开工建设。三是传导压力,大力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6月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推进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水利项目和防汛抗旱工作调度会,市水务局先后召开全市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工作专题会、全市水利系统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抢进度、战项目、挺优势、强弱项、保目标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推进情况,分析研判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形势,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通过局党组会加强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落实水资源管理重要部署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市水务局现场督导了13户规模以上非农取水户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全市规模以上非农取水户在线计量设施安装任务于6月30日前已全部完成。二是推进水库预警系统安装。7月28日前已完成了30座水库中的18座水库接入省级动态预警平台工作,剩余12座将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规划分三年实施。三是扎实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对县(市、区)的沟通、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快推进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35座水库安全鉴定。四是加快蓄水验收。现已完成6座蓄水验收并下发了蓄水验收报告,剩余1座区(县)水库正在按市级相关工程要求进行整改中,暂未下发蓄水验收报告。五是推进个别河段、水库水质达标。经全力整治,现茫溪河水质已达到省市提出的III类要求。涉及整改的水库采取开展生态养殖,放空库水、春灌放水、汛期溢洪等措施实现水体交换,改善来水水质,力争年底前实现水质功能性达标。六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局党组认真贯彻《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发挥行业主导优势,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及时优化调整生活、生态、生产用水比例,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通过日常检查督导,强化水资源管理,保证高效利用水资源。

整改进度:第一、三、六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四、五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重点工作履职行权不到位问题。

一是河道砂石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形势下河湖管理新要求认识理解,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划思考,加强分析研判,克服监督、执法过程中的畏难情绪,运用好人防加技防手段,严格制度规定刚性约束,不断规范砂石管理。二是下发《关于乐山市河道管理日常巡查暗访制度的通知》,要求县(市、区)严格执行,加强河道管理。三是加大巡查暗访力度。市局先后5次深入相关区(县)等地开展河湖巡查,现场指导纠正问题5个。6月21日市水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海事中心对涉及整改的库区开展大规模执法巡查,尤其对库区砂石管理现况、三无船舶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了现场纠正,强调要从源头杜绝非法采砂,库区要加强执法巡查及非法采砂上岸点的排查和蹲守,区(县)、部门之间要强化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共同做好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国企砂石采运管理单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进度月通报,总金额为104.3万元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于6月30日前顺利完成,共购买设备17套,进一步增强了河道砂石和国企采砂的监管能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供水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供水突发事件风险应对能力。局党组深入分析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原因,加强研究,6月27日确定了全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单位,9月底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印发相关单位执行并报上级备案。二是认真解决群众用水矛盾。局领导3次深入中心城区调研,研究制定了应急供水针对性解决措施,指导完善了中心城区供水设施。积极回应因停水及水压不足的心连心103件投诉问题,指导相关区(县)进一步完善全域供水规划、应急供水措施(组建抢险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落实临时性保障供水措施,协调相关电力部门按照区(县)用水需求增加供水规模,满足五通桥区长期发展。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是履行行政权力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规范行政权力。局党组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厘清行政审批窗口职责,明确行政处罚由水政监察执法支队牵头,加强与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沟通,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根据事实依法依规进行。二是加强指导,强化行政处罚。依托属地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县级水行政执法的督导和指导力度,对造成较大影响或重大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办理。三是及时提请表扬或表彰。7月及时提请市水保委按程序表彰了8个2021年度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履职先进单位;提请市分管领导同意并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表扬了2021年防汛抗旱先进集体53个、先进个人106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关于巩固深化改革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化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改革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吃透政策,理顺关系。通过党组会再次组织学习防汛体制改革相关政策,主动与市应急局对接沟通,明确各自职责职能,进一步厘清工作关系,合力推进市防汛应急响应处置。二是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印发了《乐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修订)》。从当前职责运行来看,成效明显,确保了全市水务和应急防治救职能无缝对接、职责边界清晰、责任链条完整闭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是移民职能划转后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5月通过局党组会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进行了第1次专题学习,强调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好宣传教育,扩大影响面,强化移民工作领导,进行系统培训,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推动与水务事业发展有效融合。二是7月22日开展了移民后期扶持与水务融合发展专项规划评审,使传统移民项目与水务项目得到了更好融合,其结合度、可操作性更强。三是对38个未按期完成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立进度台账,通过发点球式对相关区(县)移民主管部门发出整改督办通知,并实地督导项目推进。截至目前,38个未完工项目中,已完工项目33个,5个项目因受季节影响,将持续关注推进,确保在2022年底前完成。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是督导水库管护体制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先后3次深入有体制改革的3个区(县)指导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目前,1个区(县)已签订水库管护协议,1个区(县)已出台改革方案并落实水库专管人员,还有1个县正在推进中,2022年12月底前可完成。二是党组针对此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反思,并研究提出在《乐山市2022年度县(市、区)党政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中,将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改革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加以督导落实,确保能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岗位职责,履职行权等方面,结合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修改和新增廉政风险点26个,制订防控措施42条,经党组审定印发了《乐山市水务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使廉政风险做到清晰掌握、科学防范、有效控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是管行业管行风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充分利用局领导干部挂联重点项目、联系区(县)、重要河湖服务机制,明确局领导在对区(县)水务局开展业务指导的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落实情况抽检,督促指导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质效。二是开展系统行风整治专题教育警示。7月召开了全市水务系统强监管、正行风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案件高发的2个区(县)水务局分别聚焦以案为警,驰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在会上进行了认真剖析、反思。局党组对全水务系统持续开展强监管,正行风,以案促改,以案明纪,进行重点强调并提出相关要求。三是局党组书记对系统内相关负责人共30人开展了一次集体约谈,要求切实夯实责任、履职尽责,从严监管、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正风肃纪,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整改进度:第二、三项已整改完成;第一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局党组再次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政治化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党组成员要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压实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领域,抓细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教育管理。注重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分类进行谈心谈话,严格管理部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固牢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杜绝各种不良诱惑侵蚀。整改期间,进行谈心谈话78人,对重点岗位人员和廉政高风险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2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大事项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进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二是做实做细派驻日常监督。纪检监察组根据年度水务工作监督重点,5至8月对中纪委巡视反馈问题和2022年水利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再检查、再监督,并对落实情况提出相关要求。三是精准发力,全程督导。主动参加市水务局关于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分析研讨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12次,及时提醒、督促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全程跟踪监督,及时纪偏较正,保证巡察整改有序按时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机关纪委发挥日常监督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纪委班子建设。完成机关纪委换届,成立了市水务局第二届直属机关纪委,共选出纪委委员5人,产生书记、副书记各1名,规范选齐配强了机关纪委班子。二是根据年度水务工作重心,结合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机关纪委2022年工作计划。三是因巡察反馈问题当事人在2021年3月已被市水务局予以开除,我局将以案为鉴,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程序、标准,不断提升机关纪委执纪水平。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推进重点防洪工程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竹公溪分洪道工程顺利完成。该工程已于2022年5月31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今年防汛期间,经市防汛指挥部多次指令开闸分洪调试,目前工程运行情况一切正常。二是经重新招标,车子镇金灯村、老江村段防洪工程已于2022年5月开工,目前,完成投资约650万元,形象进度40%,预计12月底完工。三是经市政府研究优化后的翡翠堤防工程已于2022年2月进场施工,目前,完成投资6500余万元,形象进度90%,预计11月底可完工。四是局党组主动作为,科学部署,强力推进堤防工程建设。整改以来,依托现场督导和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施全市在建重点防洪工程共督导抽查12次,强有力地推进了工程建设。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沟通,加强协调。针对605公馆未办理水卡问题,市局多次会同相关区(县)人民法院协调解决,7月18日供水企业和605公馆开发商(汉诚置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水卡办理。二是及时回应,认真解决。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及时回应心连心热线反映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局已安排专人进行面对面沟通5次,耐心解释和认真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并不定期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目前,供水企业已帮助3200户住户办理水卡,完成率为86%。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乐山市水务局城乡供水投诉问题处理管理办法》,完善了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和投诉办理机制,并通过7月11日召开的全市农村供水工作会,再次督促所有县(市、区)全面排查,对全市1350个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监督电话进行了更新,同时将群众反映城乡供水问题和舆情办理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考核。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对农村饮水安全热线电话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台帐,加强监管。市局建立了抽查台账,每月不定期对全市农村供水服务热线进行抽查,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水务局建立问题反映台账,跟踪处理情况,定期进行回访,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市局共抽查30次,饮水安全热线电话畅通,业务熟练,达到预期目的。二是严明纪律,约谈提醒。7月11日市水务局已对通报农村饮水安全热线电话监管不到位的相关区(县)分管副局长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服务意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是重要文稿材料照搬照抄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党建工作总结撰写人、个人对照检视材料存在整段照搬上年现象的3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重要文稿审查,将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经办人,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认真审核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报送材料,全程做好文稿把关校对工作,确保文稿零差错,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对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查处,强力整改。针对以上两起涉及招标投标事件的公司,局根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出具了投诉处理决定书,取消其中标的行政决定,同时将该投诉处理结果电话告知相关县(市、区)水务局。目前,市水务局已依法启动对相关公司行政处罚程序。二是开展源头治理,强化履约管理。联合相关部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工程招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乐发改政策〔2022〕340号),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行业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招投标事中事后履约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水利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针对招投标质疑和投诉,制定印发了《乐山市水务局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并将今年以来信访情况进行了通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对8个在建水利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包括项目法人组建及履职、项目招投标、监理单位行为、参建单位履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国有资产存在闲置浪费。

整改情况:局高度重视,经多次协商,市财政局已同意解决中心城区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经费,目前正按相关程序进行预算审核。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国有资产管控,不断提高使用效率,避免国有资产闲置。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是防汛物资管理松散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乐山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办法》,加强了防汛物资管理。二是依据物资管理台账对2020年调拨的44.98万元物资进行清理,梳理了调拨过程,对接调入单位补充完善调拨手续。三是核查了防汛出库物资数量与领取单位入库记录,对发现的30根吨袋出库记录与相关单位入库记录不符情况进行修正。同时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是职能划转中接收存疑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核查资产。根据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出具的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市乡村振兴局在进行7月会计核算时对盘亏2.59万元、盘盈9.98万元的资产进行了核销、入账。二是积极协商交接。我局根据《关于反馈移民资金清查进度情况的函》,高度重视,主动对接,认真清查结果,严格按规定按要求进行接收,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在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党组议事和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内容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注重用条例指导党组议事决策,加强党组班子建设,推进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对2019年《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按要求增添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和党的建设等重要内容,确保议事规则全面、准确。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的《乐山市水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已于6月印发并执行。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是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会议会前议题意见征集,充分酝酿,及时沟通,坚持成熟一个上会一个,办公室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严格把关,形成党组会议题单并报党组书记审核。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乐山市水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加强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广泛听取党组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注重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确保党组会议程序规范,严肃高效。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表现较突出问题。

一是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整改期间,局党组审议了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听取党建相关工作报告1次,并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二是注重党建与水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决杜绝党建业务两张皮,用好党建加法。印发了《市水务局实施模范机关建设八大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八大行动和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充分发挥我局党员水利专家队伍,春灌党员服务队和防汛突击队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春灌、防汛等现场服务21次,参与人数90人次,解决问题68个。三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了1名党务干部。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机关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直属机关党委在9月组织的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了党建工作。二是根据局领导工作职责分工,按规定初步调整了机关5个党支部,按要求配置了支委委员。三是印发了《中共乐山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党建基础建设。四是对通报涉及的5个支部进行了约谈,6人实施批评教育,点对点纠正和整改落实,严格党费缴纳标准,规范大会范围,基层党建基础得到明显提升。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是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再次对落实讲党课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机关党委书记带队全面指导检查了各党支部今年以来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对涉及巡察反馈问题的党支部要求召开支委会落实整改措施,抽查了部分党支部的会议记录,现场纠正不规范问题3个。二是对通报连续2年未召开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三是明确党建三个一工作方式,即每季度指导1次工作、每半年列席1次党组织生活会、每年上好1次党课,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考核报告和党组织书记述职内容,机关党委持续抓好对党组织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全程督导。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关于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领会政策。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8个文件,加深了对政策的理解,熟悉和掌握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流程,强化了规范意识。二是依规开展干部选任。在6-7月实施局机关2名科级领导干部平级轮岗交流中,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推荐考察流程,特别是在动议环节中,注重对动议理由、产生范围、资格条件等把控,做到内容详尽严谨,操作流程规范,进一步提升了选人用人的政策法规意识和实际运用能力。三是全面梳理,建立专柜。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各批次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对党风廉政意见未执行双签字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建立选人用人工作资料专柜,并按时间批次分类整理,按材料要求及时归档。四是组织档案管理专题培训。5月24日局组织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会后立即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109名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对3名职工在入党时间、出生日期不一致情形进行了重新认定。五是对在干部选任中考察不严谨、内容不完整,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4名档案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缺乏统筹和规划问题。

一是干部轮岗交流不足。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的干部进行了全面梳理,统筹考虑编制身份、任职经历、年龄、专业等综合因素,按照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原则,分类研究,稳妥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其中:轮岗交流3名科级领导干部,转任1名参公人员,调整8名工作人员岗位,组织人事科室负责人已调整到位。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底前逐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干部职务与岗位不一致。

整改情况:我局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原则,7月对2名干部进行调整。结合工作和人员岗位实际,将水土保持科科长、水工程调度与水情科科长按工作需要进行了重新任职并报组织部备案,今后将有计划地逐步实现所任职务与实际岗位一致。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底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干部队伍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多渠道引进人才。通过公开招聘7名年轻专业技术人员(水利类4名,计算机类1名、遥感技术类1名、会计类1名),定向选调3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使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得到了优化。二是立足水利发展实际,制定《乐山市水务局人才培养使用规划》(2022-2025),从管理、专技、技能工勤等4个方面对水务人才队伍进行了统筹规划,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引进、梯次培养,促进人才快速成长。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考核激励机制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年度考核工作,修订完善了《乐山市水务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将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同时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等次、考核评分、结果运用等,有效激励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担当务实。二是结合局属事业处站实际,审议通过了平时性绩效工资和动态调控激励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5.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对巡视巡察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办法》和马波书记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暨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上讲话精神,并研究了学习贯彻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整改工作责任,对标对表,认真整改,精准推进,为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打下思想基础。二是对2020年省委巡视乐山反馈意见涉及市水务局4个问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进行了深刻剖析,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对长期坚持事项明确了相关措施。三是在7月15日市水务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中,党组书记对省委巡视反馈乐山砂石管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并再次提出针对性工作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整改建章立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对巡视巡察整改后所制定和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办法,一律报请局党组审议并经通过后再进行印发执行,对未经党组会审议、未经审批、以废止法律法规文件为指定依据的文件一律不发,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公文制发的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1)加强专职水政执法人员配备。为水政监察支队增加了1名专职执法人员;(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配兼职执法人员。5月30日至6月20日积极组织局相关科(处、室)共计43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知识大学习考试,参考人员全部合格,现正对接市司法局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有力地加强了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队伍;(3)加强执法培训和案卷评鉴,提升水政执法能力。6月27日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水务局大调研能力提升行政执法培训,对行政处罚法进行解读、熟悉行政执法流程标准、掌握了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同时在犍为县召开了案卷评查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4)加大对水行政执法的督导和指导。极力构建行政、普法、执法一体化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印发了《乐山市河道管理日常巡查暗访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县级水行政执法的督导和指导,对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办理。近期,按照巡查整改要求,我局与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执法巡查;针对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相关公司存在业绩造假、骗取中标的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招投标中有关公司涉嫌骗取中标的案件进行提级办理。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特别是市委巡察提出的案件实施重点督办和提级办理,全力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景区道路(篦子街至瓦厂坝乐自高速出口)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未批先建项目已经完成报批;峨眉山市川主乡至洪雅桃园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工作;沙湾区美女峰景区建设项目的商业街、接待中心和乐山市沙湾区美女峰景区配套设施项目的观光电梯项目正在建设。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四、立足长远长久,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驰而不息,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以此次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狠抓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压实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齐抓并进,落实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局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切实强化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

(三)巩固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将巡察整改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步骤,特别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指出需整改问题和将长期坚持落实的事项,要始终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用力。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整改工作中已修订和新建制度执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圆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428233;邮政信箱: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乐山市水务局;电子邮箱:2240028088@qq.com。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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