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上跨京港高速工程(灾害监测迁改防护),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上跨京港高速工程(灾害监测迁改防护)
2.2主要内容: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在京港高速K1039+428处新建上跨桥,同时增设异物侵限监测系统接入既有灾害监测系统,异物侵限系统包括异物侵限监测电网、异物侵限监测网支架、异物侵限轨旁控制箱、灾害监测附件安装,防灾监测终端修改、数据处理中心设备修改,异物侵限监控子系统、防灾监控数据处理设备调试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供应商,具备灾害监测系统技术服务相关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存在以下情況供应商报名:
①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④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⑤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质量要求
4.2服务单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我段结算租赁服务费用。
4.3服务单位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所有设备安装维护均在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
4.4服务单位现场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要求及时组织劳力、必要机械完成异物侵限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提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装作业过程中人员应完全听从我段现场负责人管理。
4.5服务单位在合肥高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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