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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化工片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 2024-05-31
一、功能及要求:

园区概况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工业园(以下简称铜官工业园)地处长沙城北,隶属于国家级开发区——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成立于2007年,于2009年经湖南省发改委批准,园区更名为:铜官循环经济园区,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推动园区优化整合发展的决策部署的要求,园区纳入望城经开区统筹管理。2021年5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关于认定湖南省第一批化工园区的通知》(湘发改工[2021]372号),将园区内四至范围:东至发展大道,南至花实路,西至黄龙路,北至黄龙路与五杉路交叉口,划定面积352.21公顷的范围,划定为铜官化工片区,作为湖南省第一批化工园区。

铜官工业园面积约为11.85平方公里,主要规划发展精细化工产业、电力及电力配套产业、新型节能建材产业,配套建设仓储物流业。现明确以新材料、生物医药为主导,现代物流为支撑,循环经济为特色的产业定位。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五矿、湘江关西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集聚,以华纳大药厂、九典宏阳制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由于园区内聚集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企业,涉及种类众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一旦发生爆炸、火灾或泄漏事故,应急处置不当或不及时,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环保方面,园区内化工企业多为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等,处理不当将会造成大气、水源、土壤的污染,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破坏,威胁企业职工和周围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安全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前提,当前园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管愈加重视和规范,但管理方式尚有欠缺,在节能管理、空间管理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处于较被动的状态。对化工园区进行合理规划,环境集中治理、安全统一监管,危化运输管理、确保化工园区的安全运行、生态文明和管理创新,打造智慧化工园区成为一项重要工作。

项目概况

2021年,铜官工业园选定东至发展大道,南至花实路,西至黄龙路,北至黄龙路与五杉路交叉口,面积352.21公顷的范围(铜官化工片区)申报省级化工园区。2021年5月,铜官化工片区进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第一批化工园区认定名单。目前登记入册在园企业共86家(有生产场所),其中化工企业42家(在建5家,试生产2家),工贸企业35家(未投产4家,停产4家),其他行业9家,位于化工片区内企业45家(化工企业23家)。园区已建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26家,重点监管氨、氯、氢气等30余种危化品,氯化、氧化、硝化等7个危险工艺,长沙油库、新宇氯气站、各企业甲类仓库及罐区等11处重大危险源。

为实现望城经开区铜官工业片区(含化工片区内外)的统一管理,综合防控望城经开区铜官工业片区各项风险,建设一体化管控平台,经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望城经开区铜官化工片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系统和环境风险防控系统与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系统的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望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部署,有效实施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化工片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最终做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做到预知、预判、预防、预警、决策科学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园区监管能力,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全力推动防范化解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工业园安全风险,助力化工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通过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配置公共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环保监测系统、建设综合安防系统。一是摸清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重点区域、公用工程等全面的安全底数;二是进行实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并与上级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上下贯通、业务协同、应急联动;三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增强化工产业聚集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建设任务

第一部分、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系统

依据重大风险防控项目的三大建设范围为基础,围绕建设目标和建设基础所需,拟定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配置公共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1.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一是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含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综合管理7大业务板块应用。

二是配套安全风险管控平台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软硬件基础设施(含指挥中心、应用支撑平台、融合通讯平台、平台信息系统安全设备)、安全管控相关配套设备、封闭化配套设备。

2. 配置公共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

在气体泄漏高风险区、公共管廊和公用工程(水电气热)周边部署安全风险感知设备,并建成相关监测预警平台。

一是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泄漏监测设备。配备高光谱傅里叶气体泄漏遥测成像仪、激光吸收光谱技术的水平场分布测量设备、单点式气体传感器,进行重点公共区域气体泄漏快速感知、及时报警。

二是公共管廊监测预警设备。配备高光谱傅里叶气体成像仪、地基沉降观测仪、双光谱热成像球机、红外成像仪、智能巡检终端,进行公共管廊安全在线监控。

三是公用工程安全风险感知设备。配备物联网网关、多功能电力仪表、单点式可燃气体传感器,采集公用工程安全感知数据,对安全风险实时不间断在线监测监控预警。

四是建设在线监测预警平台,将泄漏监测、监控数据进行接入,实现实时监测数据查看、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公共管廊安全风险预警、公用工程监测应用模块。

3.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一是安全监管专业力量引进。通过聘用第三方安全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配合安全预防体系正常运行支撑,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业力量,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二是建立支持企业线上线下融合的安全培训空间。建设政策宣贯与教育培训系统,制作相关培训资源,建设园区公共资源知识库,包含应急知识库、危险化学品知识库等,实现人员的在线学习、培训管理。

三是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示范工程,由园区按照政策指导文件统一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理应用端,供园区内危化企业、工贸企业、其他企业应用,通过应用系统采集管理数据+物联网设备采集监测监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将园区内的化工企业监测监控关键数据接入园区平台。

按照园区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增加两个扩展内容:

4.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为了减轻园区企业的投入,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建设要求,开发一个企业安全信息化管理的SAAS平台给园区各企业使用,同时解决数据接入率不足的问题。

5.综合管理平台

为了园区管理的方便和数据统一的展示,需要开发一个综合管理平台来作为园区管理的门户,需要能够查看各种预警信息和实时处理各种告警事件。

第二部分、环境风险防控系统与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系统

1.建设环境风险防控平台

一是建设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平台。含水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大气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噪声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危废台账管理、环境综合管理5大业务板块应用。

二是配套环境风险防控平台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软硬件基础设施(含围绕化工园区水、气、声、渣等环境管理配套设备)。

2.建设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平台

一是建设化工园区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含周界入侵管控、自然灾害预警、交通安全监测预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业健康管理5大业务板块应用。

二是配套设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软硬件基础设施(含围绕化工园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安防配套设备)。

本项目建设依托智慧望城鲲鹏云进行,方案中涉及云主机、云存储、网络安全及基础环境运维等方面均由鲲鹏云提供。

 



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93号)

《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应急〔2022〕104号)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 号)

《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的通知》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号)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

《关于认定湖南省第一批化工园区的通知》(湘发改工[2021]372号)

《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 39218-2020)

《湖南省化工园区复核生态环境工作流程》(湘环发〔2023〕54 号)

《湖南省化工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暂行规定》(湘环发〔2022〕99号)

《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长财评综〔2023〕1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 〔2021〕20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20〕5号)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的通知》(湘财预〔2022〕194号)

《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

《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望政发2022〕20号)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长智慧办发2022〕9号)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数据交换规范(试行)》

《关于加强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应急厅2023〕18号)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建设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系统建设,180天内完成最终项目建设及验收;免费运营服务期限三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3.1项目实施团队须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

3.2项目实施团队(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人员不少于10人。

3.3项目启动后实施团队人员中保证不少于 3 人驻场实施。

4.项目运营人员要求:

4.1要求派驻 6 名:安全专业技术服务3名(1名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资质;2名为化工或安全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信息化平台运营经验);运营服务人员3名(1名为化工或安全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名为信息工程或软件工程本科以上学历)。

4.2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是指对园区企业进行日常安全检查,线下执行安全检查流程,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安全建议,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4.3运营服务是指对建设项目系统进行日常运营,线上执行安全检查流程,对卡口值守人员(由采购人负责配备另行采购)进行培训和管理)

5.售后服务要求:

 5.1三年软硬件免费维保服务,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维护期内应免费保证本项目所建系统正常稳定地运行,安排固定的项目经理进行跟踪服务,指定专人提供服务。

5.2针对本次项目,中标人须成立售后服务团队提供质量保障,提供7*24小时的最优质服务。质保期内遇系统出现故障,采购人无法解决时,售后服务团队须在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

6. 付款方式

6.1 付款人: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望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6.2 付款方式:

6.2.1 第一次付款:硬件设备(含建筑安装中的硬件设备)全部完成到货,经五方(供货方、采购方、设计方、监理方、中标方)签字确认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6.2.2 第二次付款: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

6.2.3 第三次付款: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30日内支付至财评结算审定金额的70%;

6.2.4 第四次付款:第一年运营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考核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财评结算审定金额的80%;

6.2.5 第五次付款:第二年运营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考核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财评结算审定金额的90%;

6.2.6第六次付款:第三年运营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考核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财评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6.2.7 运营期内采购人将会依据《附件1: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化工片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运营考核办法》对中标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将结合考核情况,依据考核办法扣除相应服务费。

 


 



五、服务标准

9.知识产权要求及保密协议

9.1 中标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中标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9.2 中标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接受本项目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9.3 如果第三人就采购人使用并拥有中标方交付的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提出或指控采购人侵犯了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名称权、肖像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则中标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与该第三人进行和解或诉讼,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则中标方负责赔偿。

9.4 中标方应保证免费向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系统开放端口协议,以便采购人的其他系统可以和中标方的系统进行无障碍的对接。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定制形成的软件源代码,如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移交该源代码的,中标方应无条件对采购人进行移交。

9.5 若本项目新产生知识产权,则归采购人拥有。

9.6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

1)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资料、数据及文件等信息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4)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2)保密人员范围:

1)采购人:参与该项目组织、验收、使用及可接触到供应商提供资料及技术成果的人员。

2)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及可接触到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的人员。

3)监理方:项目组成员及可接触到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的人员。

(3)保密期限: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十年内。

(4)泄密责任: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泄漏本项目中规定的需要保密的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致使对方发生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验收标准

7.验收程序及标准

7.1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9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资金1396万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800万元。根据《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望政发〔2022〕20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在试运行开始前组织完成初步验收,试运行结束后向区数据资源中心提出验收申请;由应急管理部在望城区试点且有望城区财政资金配套投入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向应急管理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前,须报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进行预验。应急管理部组织竣工验收后,望城区相关部门认可验收结果。

7.2 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的通知》(湘财预2022〕 194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望政发2022〕20号)《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长智慧办发2022〕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7.3 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数据交换规范(试行)》《关于加强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应急厅2023〕18号)全部要求,项目验收通过。

8.项目验收交付

项目建设完成最终验收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软硬件设施、技术文档及用户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用户单位;项目运营结束后,运营方不仅要将项目运营相关的所有资料移交给用户单位,且在移交日,中标人应保证本项目处于良好的管理和运行状态。在移交日之前,采购方应在中标方代表在场时对本项目进行移交验收。如发现存在缺陷、未能达到移交标准的,则由乙方及时修复,修复合格后由采购方再次现场验收,修复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七、其他要求

附件 1: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化工片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运营考核办法

序号

类别

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

实际得分

备注

1

运维工作

目标

1.1 确保综合信息平台全年正常运行,无网络安全事故。

所负责运维的设备、系统运行正常,如发生非计划停运及影响客户单位正常业务的信息事件,每次扣2分,客观因素及其他情况酌情评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10

 

 

2

工作纪律

2.1 工作期间应热情、细心、专业、态度端正,遵守园区工作纪律及国家公职人员廉洁纪律要求。

违反上述纪律,每发现一起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8

 

 

2.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发现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5

 

 

2.3 进入工厂巡检设备,严格按劳保着装与佩戴工作牌,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5

 

 

3

服务内容

软件应用服务

3.1 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系统、环境风险防控与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系统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并恢复。

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恢复,每超过一小时扣1分,复杂性故障24小时内派出技术专家到场协助排除故障恢复,每超过半天扣2分。

10

 

 

3.2 严格按照数据备份制度按时备份,保障数据安全。

未按时备份或缺少备份每次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8

 

 

3.3关键设备每周定期检测一次、其它设备一个月检测一次,并由检测人签字记录。

未按制度要求按时完成检测,每次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8

 

 

3.4 及时更新平台企业信息,至少每月对平台基础数据核对更新一次。

未按时完成,每次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7

 

 

硬件设备服务

3.5指挥中心设备包含拼接大屏、管理PC、防火墙等故障及时处理并恢复。

2小时内完成初步故障排查,无需更换配件可恢复故障及时恢复,需更换配件的与厂商售后联系,处理故障与维修费用报管委会审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或没有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7

 

 

3.6外围设备包括视频摄像头、广播、大气污染物监测设备等故障及时处理恢复和保洁。

3小时内完成初步故障排查,如果设备故障涉及到供应商及时和供应商联系并报园区审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每次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6

 

 

3.7 配合新增设备如摄像头等安装与网络IP分配等配置。

根据新增设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的IP地址等,并协助与要求规范安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处理每次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6

 

 

日常服务工作

4.1 平台24小时值班值守,必须保证2名工作人员以上(含2人)在岗,如实记录工作情况,登记各类台账,发现安全环保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按程序及时处置。

平台值守缺少1人一次扣0.5分,资料台账记录不全每次扣0.5分,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置每次扣1分。

10

 

 

4.2 来访参观讲解接待,每次讲解提前半小时做好包括卫生等讲解准备工作,每季度对讲解内容调整充实一次。

如参观者对讲解不满意一次扣0.5分,未及时更新讲解内容1次扣1分。

10

 

 

4

加分项

1.创新推广

本信息化创新工作为园区提供了典型经验且被省、市、区(或兄弟单位)书面推广或荣誉的,每次分别加10分、5分、2分。

10

 

 

2.风险预警

预警平台成功预警一次,加10分。

10

 

 

3.绩效考核

年底本信息化项目负责的安全环保工作在上级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每次分别加10分。

10

 

 

5

考核合计:

6

考核人员(签名): 日期:

备注: 1、年度考核得分95分以上为合格;95分(不含)以下至70分的,每扣1分,扣除当年运营合同金额的1%;70分(不含)以下,不予支付运营款项,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

本考核办法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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